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5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刊登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的公告》,因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有关报批程序尚在履行中,故原定的2005年10月27日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和2005年11月11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也因上述原因将延期,具体时间公司将于2005年10月27日进行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尽快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