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贵州省电力投资公司持有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75万股法人股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转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现已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761号文的批复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贵州省电力投资公司持有的247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华电集团。
    二、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4025.6万股,其中华电集团持有的2475万股占总股本的17.6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