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票6月19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现将公司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询问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信息。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信息。
    3、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