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协商初步形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正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鉴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已完成或者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目前市场状况可能引起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保护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从即日起停牌,并将视情况申请复牌。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