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正信审字(2006)第4—122—1 号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已于2006 年3 月24 日完成了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联发展)2005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中和正信审字(2006)第4-1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久联发展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久联发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久联发展的责任是按上述通知执行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经审计,我们未发现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久联发展资金的情况,本专项说明仅供了解久联发展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目的。为更好地理解久联发展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资料: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英姿
    2006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