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05年12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宁波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应参与表决的9名董事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不超过5500万元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5年12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