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咨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10月13日在以上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接受委托召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9:30至2005年10月25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105号甬港饭店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二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月13日、2005年10月2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19日起停牌,于9月2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9月28日公告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9月29日复牌。
    (3)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 年10月13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提示公告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推荐公司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联系人,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及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股东会议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雅源南路501号
    邮编: 315153
    联系电话: 0574-88251123-266
    传真号码: 0574-88253567
    联系人: 穆泓(董事会秘书) 朱佩红(证券事务代表)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4日(周五)至2005年10月24日(周一) (8:30—11:30,14: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10月25每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所交易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3)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36;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36。投票简称均为宜科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1 元代表本次股东会议将要审议的议案暨《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宜科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申报成功后在第二日“服务密码”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会议列表”选择“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意思;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9:30,结束时间为10月25日的15:00。
    3、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4、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10月20日9:30 至10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一致指定由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作为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联系人,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
    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同意作为征集投票权的联系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 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9日,每日9:30~15: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雅源南路501号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沈成德先生
    邮编:315153
    联系电话:0574-88251123-219
    传真号码:0574-88253567
    未在本征集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提示。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5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