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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7-07-28 打印

    上市公司名称: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帝股份

    股票代码:002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邮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签署日期:2007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3、依据《证券法》、《基金法》、《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基金: 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持华帝股份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

    本报告: 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法定代表人: 谢红兵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批准机关和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基金管

    理公司进行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自2005年08月04日至

    税务登记证号码: 沪字310115717857546号

    股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香港;长期居住地:中国香港;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吴伟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金大建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周翔女士,董事,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葛礼达先生,董事,国籍:新西兰;长期居住地:新加坡;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兼职情况:施罗德集团台湾分公司“宝源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长期居住地:中国香港;并无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其他兼职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章持股目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增持或减持的可能:有

    第四章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帝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2006年1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帝股份6898737股,达总股本5.22%。

    2007年5月17日,因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6年分配方案,每10股派0.5元送1转增2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帝股份8968358股,占总股本比例仍为5.22%。

    2007年7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帝股份8368358股,占总股本4.87%。

    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并无增减。

    第五章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每个月买卖股份的数量

    期间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2007年7月                0             600,000

    (二)交易的价格区间

                          最高价(RMB)    最低价(RMB)
    买入                     无               无
    卖出                    8.91             8.70

    注: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

    第六章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谢红兵(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华帝股份               股票代码                 002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
                         限公司                                        二层(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8,968,358       持股比例:   5.22%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8,368,358      变动比例:   4.87%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盖章):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谢红兵

    日期:200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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