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2007]48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及时成立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组,组织安排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参与,并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制订了相关工作计划。
    根据上述组织安排和工作计划,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实施自查阶段工作,对自查事项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查找、分析(具体自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已经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欢迎证券监管机构及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分析评议并提供整改建议。
    联系人:吴 刚、王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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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760-2139888-8612
    传真:0760-283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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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证监局:gdssgsc@csrc.gov.cn
    深圳交易所:fsjgb@szse.cn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