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二、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1日
    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07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07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9、《关于增补芮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并听取2006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证券时报》记者。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刘昭和
    邮编:313000
    传真号码:0572—2619936
    联系电话:0572—2619937
    七、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