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3月9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杭州滨江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705,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0,77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930,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1,514,122股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持有的 637,940股委托叶继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ING Bank N.V(荷兰商业银行)持有的1,499,134股和UBSLIMITED持有的279,400股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苏显泽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玉环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陈南工业区的6宗共计117,463.60平方米(折合176.20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具有证券从业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930,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同意3,930,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苏增福、苏显泽、苏艳、黄墩清、黄显情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和地点调整》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智能整体厨房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后续投资的实施方式和地点进行调整,后续投资原本由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在杭州市滨江区实施调整为本公司在绍兴袍江开发区重新征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4,705,7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小型家电及炊具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电器的安装维修服务;
    《章程》全文详见今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4,705,7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泊尔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