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4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5年10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发出议案审议票传真件8份,收回有效表决8份,董事苏增福先生因出国公干不便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会议一致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5年,随着几个募集资金项目逐渐投产,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在炊具、小家电以及外贸等主营业务方面都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相应的应收账款也同时有所增长,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计划,批准公司在2006年4月13日以前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80万元。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苏泊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