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8月1日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中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的两个月内,若苏泊尔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5.9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则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上以不高于5.90元的价格增持苏泊尔股票,直至买足600 万股或苏泊尔的股票价格高于5.90元;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股票复牌日为2005年8月8日,自2005年8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公司股价未低于每股人民币5.90元,因此截止2005年10月8日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增持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实施完毕。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