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07,388,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1,000,000股的76.16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本项议案赞成票107,388,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否决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陈默、卢旺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董事及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