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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2005-10-13 打印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负责召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3---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1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9:30-10月18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10月10日及10月1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即2005年10月10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1)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获得对价股份。

    (3)若股权分置方案未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流通股股东不再享有上述第(2)项所列权利。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并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传楷先生具体负责投票权征集事宜,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以及10月18日的9:00-12: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地点: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室(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5号路)。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5号路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500

    传真号码:(0663)3269266

    联系电话:(0663)3269266

    联系人:杨传楷、许玲玲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14日、17日、1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3)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031;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31。投票简称均为巨轮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申报成功次日“服务密码”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意愿;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9:3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10月18日的15:00。

    3、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4、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10月13日9:30至10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案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并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传楷先生具体负责投票权征集事宜,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9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的每日9: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已于2005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9月30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005年9月30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2005年10月17日17:00时之前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5年10月17日17:00时之前,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5年10月17日17:00时之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5号路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收件人:杨传楷

    邮政编码:515500

    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附注1)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前,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委托投票征集函》”)全文、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委托投票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委托投票征集函》,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05年10月18日召开的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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