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15日在广州市高新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七名监事,实到六名监事,监事郑伟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陆缨女士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陆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一、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预案;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设立医学检测中心的预案》、《关于广州达瑞抗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王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关于吴军生女士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增补程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预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4.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协议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通过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着规避风险、节约成本、稳健经营的原则,建立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公司关联交易能够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根据有关批准程序执行,符合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及对相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