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199号上海莘城宾馆二号楼三楼影视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增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000,512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40.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陆媛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增平先生、陈邦栋先生、李锋先生、林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徐建新先生、段献忠先生、江秀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1)选举董增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选举陈邦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选举林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选举徐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选举段献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选举江秀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晓国先生、陈顺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监事陈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具体如下:
    (1)选举张晓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选举陈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3,000,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陆媛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