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李霞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董事会同意李霞女士因为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李霞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推荐董增平先生、陈邦栋先生、李锋先生、林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建新先生、段献忠先生、江秀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建新、顾国彪、徐基泰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