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3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199号上海莘城宾馆二号楼三楼影视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增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330,156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55.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陆媛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玖仟万元人民币(含玖仟万元)的担保》的决议。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8,330,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陆媛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