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杨小强先生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大股东,杨先生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7,872,48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7,073,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其中的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在2006年11月10日获得上市流通权,成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日前接到杨先生函告,截止2007年3月23日下午收盘,杨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1,0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出售均价为45.88元/股。减持后,杨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5,98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73,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详见下表:
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百分比) (占公司总股本百分比) (占公司总股本百分比) 7,073,304(6.67%) -1,092,000(-1.03%) 5,981,304(5.64%) 其中: 其中: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杨小强 5,300,000(5%) -1,092,000(-1.03%) 4,208,000(3.9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3,304(1.67%) 0 (0%) 1,073,304(1.67%)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内无须停止出售股份。”因此,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