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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项目:公司公告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5-09-12 打印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七喜股份

    股票代码:002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玉婵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白云山制药厂

    联系电话:020-8225062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七喜股份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七喜股份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股权转让无须其他部门批准。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人、本人:指关玉婵;

    七喜股份、上市公司:指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七喜数码: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七喜股份26768048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关玉婵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指关玉婵、黎记旺与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签署的《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关玉婵

    身份证号码:440111670612302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白云山制药厂,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广东省广州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

    联系电话:020-82250627

    关玉婵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七喜数码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90%股份,通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七喜股份10.755%的股份。另外,关玉婵是七喜股份第一大股东易贤忠的配偶,易贤忠直接持有七喜股份47.92%股份。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持有七喜数码股份的部分股东对七喜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存在异议,决定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将所持的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为了顺利推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现由持有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90%股份的关玉婵女士出资收购该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90%,即2409.1243万股;由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的股东黎记旺先生出资收购该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10%,即267.6805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前,关玉婵通过持有七喜数码9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七喜股份10.755%的股份。2005年9月6日,关玉婵与七喜数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七喜数码所持有七喜股份的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90%,即2409.1243万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10.755%。通过本次转让,关玉婵直接持有七喜股份2409.1243万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10.755%。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5年9月6日,关玉婵与七喜数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为2409.1243万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10.755%。转让总价为2676.8048万元,其中关玉婵支付2409.1243万元。

    2、七喜数码向关玉婵保证,七喜数码对上述股份及其相应权益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被查封或者权利受到限制或存在瑕疵等影响转让的情况。

    3、本次转让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在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关玉婵须将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以现金足额支付给七喜数码。

    5、若本次转让的2409.1243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七喜数码应严格遵守其承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所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以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6、若本次受让的2409.1243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关玉婵应严格遵守承诺,就其所受让上述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三、本次转让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四、关玉婵是七喜股份第一大股东易贤忠的配偶,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均与易贤忠共同控制七喜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前,关玉婵通过控股七喜数码90%股权间接控制七喜股份2409.1243万股;在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关玉婵直接控制七喜股份2409.1243万股。因此,在本次转让前后,关玉婵并没有增加对七喜股份的持股量,不需要对七喜股份进行要约收购。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七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依法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关玉婵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七喜数码出让七喜股份股权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报送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六节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玉婵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七喜股份

    股票代码:002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601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601室

    联系电话:020-2238173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七喜股份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七喜股份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股权转让无须其他部门批准。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由本公司编写的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转让人、报告人、七喜数码: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受让人:指关玉婵、黎记旺;

    七喜股份、上市公司:指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关玉婵和黎记旺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指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与关玉婵、黎记旺签署的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6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4401012039054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2564662-6

    税务登记证号:44010672564662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玉婵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传真机的研究与开发,技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经营期限:无限期

    股东名称: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22381739

    本公司持有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11.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股东均为本公司员工,其中自然人关玉婵持有本公司90%股份,黎记旺、朱雪梅、樊淑青、董丹、黎继荣、张志红、关文辉、柳四龙、张金旋和林尤桐等10人持有10%股份。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关玉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由关玉婵、朱雪梅、柳四龙、黎继荣和张志红五人组成董事会,其中关玉婵为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朱雪梅为副董事长。本公司五位董事均为中国国籍,居住地均为广东省广州市,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部分股东对七喜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存在异议,决定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将所持的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为了顺利推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现由持有本公司90%股份的关玉婵女士出资收购该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90%,即2409.1243万股;由本公司股东黎记旺先生出资收购该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10%,即267.6805万股。

    本公司在本次转让前为七喜股份第二大股东,共持有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11.95%。2005年9月6日,本公司与关玉婵、黎记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90%(即2409.1243万股)转让给关玉婵,将本公司所持有的七喜股份2676.8048万股股份中的10%(即267.6805万股)转让给黎记旺。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七喜股份的股份。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5年9月6日,本公司与关玉婵、黎记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为2676.8048万股,占七喜股份股本总额的11.95%。其中,转让给关玉婵2409.1243万股,占七喜股份股本总额的 10.76%;转让给黎记旺267.6805万股,占七喜股份股本总额的1.195%。转让总价款为2676.8048万元,受让人用现金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其中关玉婵支付2409.1243万元,黎记旺支付267.6805万元。

    2、本公司向关玉婵、黎记旺保证,本公司对上述股份及其相应权益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被查封或者权利受到限制或存在瑕疵等影响转让的情况。

    3、本次转让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在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关玉婵、黎记旺须将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以现金足额支付给本公司。

    5、若本次转让的2676.8048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本公司应严格遵守承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所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以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6、若本次受让的2676.8048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关玉婵和黎记旺应严格遵守其承诺,就其所受让上述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三、本次转让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四、关玉婵是七喜股份第一大股东易贤忠的配偶,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均与易贤忠共同控制七喜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前,关玉婵通过控股七喜数码90%股权间接控制七喜股份2409.1243万股;在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关玉婵直接控制七喜股份2409.1243万股。因此,在本次转让前后,关玉婵并没有增加对七喜股份的持股量,不需要对七喜股份进行要约收购。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七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依法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七喜数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七喜数码出让七喜股份股权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六节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玉婵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七喜股份

    股票代码:002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贤华

    住所: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十一组

    联系电话:020-8225062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七喜股份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七喜股份的股份。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性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股权转让无须其他部门批准。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人、本人:指易贤华;

    七喜股份、上市公司:指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盛:指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转让:指广州上海联盛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七喜股份668.7864万股社会法人股分别转让给易贤华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指易贤华与上海联盛签署的《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易贤华

    身份证号码:422429640420301

    住所: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十一组,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

    联系电话:020-82250627

    易贤华现持有七喜股份非流通股904.4380万股,为七喜股份第三大股东,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4.04%。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联盛共持有七喜股份668.7864万股非流通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2.99%,为七喜股份的第五大非流通股股东。由于上海联盛对七喜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支付对价存在异议,决定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将所持的七喜股份668.7864万股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

    9月6日,为了顺利推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易贤华先生与上海联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易贤华先生收购第五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联盛所持有的七喜股份非流通股份668.7864万股。

    本次股份变动前,易贤华持有七喜股份非流通股904.4380万股,为七喜股份第三大股东,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4.04%。2005年9月6日,易贤华与上海联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海联盛所持有七喜股份的668.7864万股股份,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2.99%。以面值价格转让,总价款为668.7894万元。

    本次股份变动后,易贤华将直接持有七喜股份1573.2244万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7.03%。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05年9月6日,上海联盛与易贤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为668.7864万股,占七喜股份总股本的2.99%。转让总价为668.7864万元。

    2、上海联盛向易贤华保证,上海联盛对上述股份及其相应权益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被查封或者权利受到限制或存在瑕疵等影响转让的情况。

    3、本次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在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易贤华须将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以现金足额支付给上海联盛。

    5、若本次转让的668.7864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未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上海联盛应严格遵守其承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所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以保证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6、若本次受让的668.7864万股七喜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七喜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易贤华应严格遵守承诺,就其所受让上述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三、本次转让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七喜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依法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易贤华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上海联盛出让七喜股份股权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六节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贤华

    签署日期: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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