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上年总金额 占同类交 易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易的比例 销售产品或 HEDY牌台式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 约36,000,000 33,165,828 1.83% 商品 电脑、笔记本 有限公司 电脑及其周边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 约60,000,000 53,512,222 2.96% 设备 公司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 约87,500,000 79,292,586 4.38% 公司 合计 约183,500,000 165,970,636 9.1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50 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 号西屋国际公寓F 座902 室,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明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漕溪北路41 号。主营业务为电脑及其配件的批发和零售,是本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代理商。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关玉婵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 号高科大厦B 栋601 室。主营业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传真机的研究与开发,技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是本公司在广州地区的产品代理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长易贤忠先生的妹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10.1.3 第三项和10.1.5第四项的规定,该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其法定代表人易贤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易贤忠先生的弟弟,并为本公司监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10.1.3 第三项和10.1.5 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该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关玉婵女士为本公司董事长易贤忠先生的妻子,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10.1.3 第三项、第四项和10.1.5 第四项的规定,该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0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65 万元,截至2004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5 万元。公司2004 年度的经营状况较上一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资产总额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4 万元,增长幅度达到54.09%,经营情况良好。该公司自2001 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预计在2005 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200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703 万元,截至2004 年12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96 万元。公司2004 年度的经营状况较上一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资产总额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90 万元,增长幅度达到37.61%,经营情况良好。该公司自2001 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预计在2005 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200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145 万元,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418 万元。公司2004 年度的经营状况较上一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资产总额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852 万元,增长幅度达到150%,经营情况良好。该公司自2001 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较好。预计在2005 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本公司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04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33,165,828 元,预计2005 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36,000,000 元;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2004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53,512,222 元,预计2005 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60,000,000 元;与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2004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79,292,586 元,预计2005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87,500,000 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三家关联人发生交易时产品的市场代理价格而确定的,将与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4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销售能力进一步加强,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四年多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企业2004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65,970,636元,占本公司同类交易额的9.17%,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柳四龙先生已回避表决;
    2、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一致,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有利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于2005 年3 月2 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05年度的《购销合同》(NO. 01000120050302),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于2005 年3 月2 日在广州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005 年度的《购销合同》(NO. 02100220050302),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与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于2005 年3 月2 日在广州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005 年度的《购销合同》(NO. 02000120050301),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七喜股份与七喜数码、上海联盛、北京赛文之间的购销行为是七喜股份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准备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类似购销行为在七喜股份发行上市前已经存在并公开披露,具有历史延续性。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2、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2005 年度《购销合同》;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意见;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