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经遵义市国家税务局遵市国税函〔2005〕105文批复,遵义市红花岗区国家税务局于近日下发红国税函〔2005〕52号《红花岗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函 》,同意免征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0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7,564,464.30元。
    由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度公司将增加净利润7,564,464.30元。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