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及有关资金托管银行于近日签订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协议,现将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主确定商业银行作为募集资金托管银行;
    (二)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在专用账户中;
    (三)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一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资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取的资金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2000万元整数倍时,公司和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应当在第一时间以传真方式知会申银万国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四)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授权申银万国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托管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