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本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对"空客系列、波音系列等新型飞机机载设备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天津)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如采用信函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1440
    联系传真:028-85158567
    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3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