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网络投票已经从2005 年7 月25日开始。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就有关网络投票注意事项提醒广大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设两个议案,“议案1”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2”代表“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五章的规定,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因此,如果本公司股东只对“议案2”表决,而没有表决“议案1”,则视为该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计算;从而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特别提请广大股东对两个议案同时投票。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广大股东,因只对“议案2”表决而导致“议案1”被视为弃权的股东,在规定的投票期间内可以重新对“议案1”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仍然有效。以充分表达您的意愿,正确行使您的权利!
    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将交易系统投票流程说明如下:
    1、投票表决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委托程序,深市股东投票代码为“362023”;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23”。投票简称均为“海特投票”,买卖方向为“买入”;
    2、对两项议案分别表决时,“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2.00 元代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两项议案分别表决时,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写表决意见,1 股表示同意,2 股表示反对,3 股表示弃权;
    4、全部投票形式以及对应结果如下表;
议案“ 委托价格”填写内容 “委托股数”填写内容 表决意见 1、公司股权分置改 1.00元 1股 赞成 革方案的议案 2股 反对 3股 弃权 2、关于修改公司章 2.00元 1股 赞成 程的议案 2股 反对 3股 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表决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至8月1日间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7 月25 日9:30 至2005 年8 月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