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3月16日下午在本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生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刘生会、汪顺林、李晋等3名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折旧年限作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如下调整:房屋30年,机器设备8年;对以前年度不做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此项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此项变更。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04年度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4、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