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固定资产一直采用直线折旧法,其中房屋20年,机器设备5年。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对外投资越来越多,合作投资方不乏同行航空维修企业和各大航空公司,并且也是在境内外上市的公众公司,他们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为:房屋35-50年不等,机器设备8-12年不等,合资公司在利润分配上发生较大分歧。因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综合和兼顾各方投资者的利益拟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如下调整:房屋30年,机器设备8年;对以前年度不做追溯调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8日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交易所的要求,现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有关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海特高新固定资产一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其中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根据海特高新所处的行业判断,其房屋和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年限明显比其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采用的折旧年限长,而海特高新董事会于2005年3月16日通过议案,调整房屋折旧年限为30年、机器设备为8年,调整后的折旧年限能够更合理地反映海特高新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该会计估计变更将由海特高新在2005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前年度不作追溯调整。
    我们认为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有合理性。
    特此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