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07年3月23日下午在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生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刘生会、汪顺林、李晋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06年度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