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已获 2004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0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391,4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 10 股派发 3.20元人民币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 2004 年 11 月 18 日,除息日为 2004 年 11 月 19 日。
    三、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04 年 1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 2004 年 11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发起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上海配售股东的股息发放日为 2004 年 11 月 22 日。
    五、咨询事项
    1、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2、联系电话:028-85131440
    3、联系传真:028-85158567
    4、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5、邮政编码: 610041
    六、备查文件
    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