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存在外资股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2005年9月1日,公司收到国家商务部"商资批[2005]1900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权变更的批复》"。
    公司将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