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已于2005年6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本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8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2.4元。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公司此次分红派息,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由原来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4元变更为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2.7元。
    公司本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变。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