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4月27日上午九时起。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4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4月25日、26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董秘办。
    九、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575-6176531
    传 真:0575-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曾成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7年4月24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07年 月 日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 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06年度,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以外,没有其他担保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占公司200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4、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500万元,占公司200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94%;
    5、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6、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童本立、陈凯先、田平安
    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关于对公司2006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均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
    2、未发现京新药业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童本立、陈凯先、田平安
    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三、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07年3月31日至2007年9月30日,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我们认为,公司的该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取得了保荐机构的同意,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童本立、陈凯先、田平安
    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四、关于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6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64,918,344.98元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三个控股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预计在2007年度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投入运营,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投入未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是合理的。
    独立董事:童本立、陈凯先、田平安
    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童本立、陈凯先、田平安
    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