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到六人,独立董事陈凯先委托独立董事田平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吕钢主持,会议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吕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张丽娃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吕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丽娃女士和王新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陈美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徐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32.75万元。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至2005年3月底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1000万元,所以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及时归还。中国建设银行新昌县支行和交通银行新昌支行已对公司办理了总额为1.55亿元的额度授信,在公司有需求时可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京新药业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京新药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