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生产的环丙沙星250mg片剂已经达到欧盟、WHO或PIC/S认可的规则要求,于2006年10月6日通过德国政府GMP认证机构的现场检查,并于2006年12月21日获得GMP认证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标志着本公司已取得了该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