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料药厂区于2005年7月4日暂时停产以来,公司为恢复生产积极努力,但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还没有恢复生产。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就公司原料药厂区的环境情况向政府出具了咨询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公司根据报告的意见和要求已向政府提交了恢复生产的调整方案。
    对暂时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预计已达上年度净利润的20%。
    公司将根据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和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