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后,出具《募集资金年度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该说明全文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4 年6 月28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7 元。共募集资金188,5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11,405,406.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144,593.58 元。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会验[2004]第1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04 年6 月30 日,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997.44 万元。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5,217.23 万元,归还承诺投资项目的先期银行贷款1,997.44 万元,投入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项目7,708.7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91.06 万元。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78.05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86.99 万元主要系由银行存款利息等因素引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4 年10 月25 日经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0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5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2004 年12 月对公司进行巡检时提出的要求,公司于2005 年1 月将剩余募集资金统一划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080155260000457)。
    三、200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0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是否变更 原计划投入总额 2005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资占计划投资比例 项目完工进度 本期实现收益[注6] 新建年产1,000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注1] 否 4,905.00 245.79 3,690.26 75.23% 100.00% 182.98 新建年产200吨泛硫乙胺工程项目[注2] 否 2,950.00 646.39 1,847.62 62.63% 62.63% 扩产2,400吨/年D-泛酸钙生产线技改项目[注3] 否 4,950.00 558.22 2,816.61 56.90% 100.00% 870.33 年产20吨香兰素生产线项目[注4] 是 4,500.00 -372.60 0.00% 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否 2,000.00 153.12 153.12 7.66% 7.66% 股权收购项目[注5] 7,708.72 7,708.72 100.00% -23.73 合计 19,305.00 8,939.66 16,216.33 1,029.58
    注1:“新建年产1,000 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本期提前完工,2004 年度以317.40 万元募集资金购入的该项目用地变更用途,公司已用相应的自有资金划回募集资金账户,同时抵减该项目2005 年度投入金额317.40 万元。该事项业经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新建年产1,000 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金额3,690.26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914.40 万元,以国家专项拨款投入775.86 万元。上述专项拨款包括: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3 年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三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指标计划的通知》,公司因承担“年产1000 吨D-泛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而收到的拨款600.86 万元;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004 年第二批省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因承担“年产1000 吨D-泛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而收到的拨款175 万元。
    注2: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新建年产200 吨泛硫乙胺工程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金额1,847.62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409.09 万元,以自有资金垫支430.13 万元,以国家专项拨款投入8.40 万元。该项专项拨款系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3 年省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资助资金和纳米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因承担“泛硫乙胺技术开发”项目而收到的拨款8.40 万元。
    注3: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扩产2,400 吨/年D-泛酸钙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工,实际累计投资金额2,816.61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737.61万元,以国家专项拨款投入79 万元。上述专项拨款包括:根据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4 年杭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资助资金(萧山、余杭区及5 县市部分)的通知》,公司因承担“扩产D-泛酸钙生产线技改”项目而收到的拨款30 万元;根据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5 年第一批杭州市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公司因承担“年产2400 吨D-泛酸钙生产线改造”项目而收到的拨款49 万元。
    注4: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年产20 吨香兰素生产线项目”因原计划采用的生产工艺较现有工艺落后,已放弃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已作变更,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2004 年度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72.60 万元,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存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弥补。
    注5:“股权收购项目”系以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支付收购湖州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狮王)和淄博尤夫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尤夫)全部股权的收购款,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湖州狮王和淄博尤夫7-12 月共计产生净利润-23.73 万元。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是,上述两公司被收购后,均经历了停产进行技术改造的过程,且技改完成后均为公司生产中间产品,该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于公司D-泛醇和D-泛酸钙产品的效益中。
    注6: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前,D-泛醇和D-泛酸钙即为公司的主导产品,相应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扩大了产品的生产能力,故募集资金项目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现将上述产品本期实际产量扣除原设计产能作为募集资金项目新增产量,并根据产量的比例计算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收入,然后按新增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计算新增产量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以此作为募集资金项目所实现的收益。
    2.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是否 招股说明书2005年 调整后2005年度计 2005年度实 实际投资与调整 变更 度计划投资金额 划投资金额[注1] 际投资金额 后计划投资差异 新建年产1,000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 否 2,905.00 1,711.00 245.80 -1,465.20 新建年产200吨泛硫乙胺工程项目 否 1,000.00 1,125.00 646.39 -478.61 扩产2,400吨/年D-泛酸钙生产线技改项目 否 2,000.00 2,859.00 558.23 -2,300.77 年产20吨香兰素生产线项目 是 1,500.00 1,500.00 -372.60 -1,872.60 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否 1,500.00 1,500.00 153.12 -1,346.88 湖州狮王和淄博尤夫股权收购项目 7,708.72 7,708.72 合计 8,905.00 8,695.00 8,939.66 244.66
    注1:上述调整后2005 年度计划投资金额系根据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作了适当调整后的金额。
    公司2005 年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 通过工艺改进,使“新建年产1,000 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和“扩产2,400 吨/年D-泛酸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部分工序在原车间内完成技术改造,提高了原有设备的利用率,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减少了项目资金投入;
    (2) “新建年产200 吨泛硫乙胺工程项目”因产品市场开发进度低于计划进度,故相应延缓项目资金投入;
    (3) “年产20 吨香兰素生产线项目”因原计划采用的生产工艺较现有工艺落后,已放弃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已作变更;
    (4) “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因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发生了变化,故暂未进行大额投入。
    (5)“股权收购项目”系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而在2005 年度新增投入。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期公司将“新建年产1,000 吨D-泛醇工程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200 吨泛硫乙胺工程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变更“年产20 吨香兰素生产线项目”的资金中的7,708.72 万元,用于收购湖州狮王和淄博尤夫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业经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总价为10,250 万元,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9,25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7,708.72 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1,541.28 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与计划一致,未作变更。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在位于浙江省临安市玲珑经济开发区的公司老厂区实施,现为了能够尽快实施该项目,公司计划利用购买的"杭州亚华企业公司青山湖培训中心"部份房屋作为技术中心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业经公司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和200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作运营资金周转的议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5,000 万元,期限至2005 年5 月28 日。公司于2005 年5 月27 日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5,000 万元。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无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2005 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使用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 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