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行为管理办法》、《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全文刊载于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n)上。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