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0月25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本公司于2004年7月在未经董事会批准,事前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咨询,事后也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情况下,以募集资金3104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董事长周曙光和董事会秘书周先玉由此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内部通报批评,其处分记入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本公司将以此为鉴,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及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规范募集资金的审批程序,改进信息披露,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董事会在此谨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