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霞客环保
    股票代码:0020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方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孝闻巷52号401室
    身份证号码:330203551123031
    通讯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415弄59号903室
    联系电话:0510-652926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9月1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方平
    (二)本报告书、本报告:指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三)霞客环保、上市公司:指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方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孝闻巷52号401室
    身份证号码:330203551123031
    通讯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415弄59号903室
    联系电话:0510-6529263
    赵方平曾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7月辞去该职务,本次股权转让对霞客环保不存在实质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拥有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赵方平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350.50万发起人股,占霞客环保总股本的6.97%,为霞客环保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2005年9月1日,赵方平与石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石玉将所持有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发起人股)转让给赵方平,协议主要内容为:
    1.转让股份数量:243.17万股,占霞客环保股本总额4.83%
    2.转让价款:人民币902.16万元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计541.3万元;股权转让法律手续(登记公司过户)办理完毕后五日内支付总价款的40%,计360.86万元。
    4、鉴于霞客环保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双方同意在霞客环保股权分置改革获其股东大会批准时,无论是否已经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股权分置应支付的对价均由赵方平承担,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变。
    5.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股权转让协议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不存在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
    2005年9月1日,赵方平与薛文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薛文玉将所持有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发起人股)转让给赵方平,协议主要内容为:
    1.转让股份数量:141.9万股,占霞客环保股本总额2.82%
    2.转让价款:人民币526.73万元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计 316.04万元;股权转让法律手续(登记公司过户)办理完毕后五日内支付总价款的40%,计210.69万元。
    4.鉴于霞客环保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双方同意在霞客环保股权分置改革获其股东大会批准时,无论是否已经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股权分置应支付的对价均由赵方平承担,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变。
    5.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股权转让协议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不存在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
    石玉、薛文玉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未设立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次持股变动前后的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赵方平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350.50万发起人股,占霞客环保总股本的6.97%,为霞客环保第三大股东;石玉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43.17万发起人股,占霞客环保总股本的4.83%的股权;薛文玉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141.9万发起人股,占霞客环保股本总额的2.82%。
    此次股份变动后,赵方平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735.57万发起人股,占霞客环保总股本的14.62%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石玉、薛文玉不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之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见附件)。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附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受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均由本人以自有资金支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赵方平    签注日期:200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