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生产及销售用流动资金的补充,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截止至2005年10月18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2005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根据上述授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本公司以流动资金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并于2005年10月9日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