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9月1日接到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商资批[2005]1899号),同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转让事宜。
    公司将尽快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