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全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自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