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5日在黄山高尔夫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股东持股数9340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977.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公司7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全部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977.0612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977.0612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6977.0612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江继忠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余根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鲍祖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杨贻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高敏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陈大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李晓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胡锦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梁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六名当选董事和三名当选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志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江文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陈世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6977.0612万票,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三名当选监与职工代表选举的两名监事江天宝先生、许善军先生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6、《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6977.0612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在任期内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40000元/年,每6个月以现金支付20000元(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选举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