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向项目之一“年产6000万吨无菌包装复合材料项目”应为“年产6000吨无菌包装复合材料项目”。
    特此更正。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