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11月30日上午9时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铁路大酒店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参加会议人员:截止2004年11月1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
    5、会议登记日:2004年11月25、26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6、会议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7、会议登记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高新区江山南路航空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8、联系电话:0710-3345045
    传真:0710-3345024
    联系人:邬京苑、张政
    9、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