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日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襄樊市长征路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襄樊市檀溪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在协议银行专用帐户中;公司将每季度资金使用数额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用传真方式知会公司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托管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资料。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