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以电话、传真、网上投资者沟通会、实地走访、网上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尽快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股票复牌。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