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5名,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表决,董事卢锋委托董事邵光兴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每年支付税前津贴20000元;对非独立董事、监事每年支付税前津贴5000元;以上津贴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4年11月30日在湖北襄樊铁路大酒店召开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2)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