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对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和浙江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宝德纸业")部分股权的收购决议(详见刊登于2004年9月14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止日前,本公司对凯丰纸业和亨宝德纸业的股权受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凯丰纸业和亨宝德纸业已相应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分别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9月23日